区疾控中心下设10个科室(所),主要承担上级下达的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任务,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, 抓好以急性传染病、结核病、血吸虫病、艾滋病等为主的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;
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,组织实施免疫、消毒、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。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、报告,落实具体控制措施。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。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。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开展卫生防病工作,负责考核和评价,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。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、报告,指导街道、居(村)委会和有关部门收集、报告疫情,24小时疫情值班电话87782024。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,普及卫生防病知识。
区疾控中心现有在职职工34人,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人,高级职称5人,中级职称9人,初级职称11人。工作用房4207㎡,其中检验检测用房1471㎡,公众服务区533㎡,业务用房1722㎡。拥有离子色谱、微生物鉴定仪、原子吸收光谱仪、低剂量数字化X线机DR、柯尼卡干式成像相机、酶标仪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较为先进的高精检测仪器设备,所开展的各类检测检验项目,能够全方位为社会及相关执法部门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。
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为: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8:30时至11:30时。在健康检查合格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前提下,4个工作日后(周一至周五下午)携带回执单至一楼办证室办理健康证明。
食品、水质、公共场所卫生等项目的委托检验检测,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出具报告。
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,对书面投诉和情况复杂的问题三日内给予答复。
投诉受理电话:87782029。